上海人事局:2007年前40岁以下公务员需考“博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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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2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30日电钱江晚报报道,上海市人事局规定,2007年前,所有40岁以下的公务员须通过“博思”;拟录用的公务员在一年试用期内通过“博思”;30岁及以下的在职公务员,测试等级不低于三级,即在实际工作范围内熟练掌握语言技能;31岁至40岁的在职公务员,其职业英语能力测试等级不低于二级,能进行简单的信息交流。 据悉,今年6月首次开考的“博思”是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唯一指定的“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职业英语等级”测试系统,它采用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最新研制的综合化测试试题,采取纸笔作答,全部试卷由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组织专家阅判。2004年下半年的上海市职业英语(博思BULATS)水平测试将于12月12日举行。(解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