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14名罪犯昨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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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40 新华网 |
为了继续深入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安全氛围、维护社会稳定,昨日下午,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3案张祥彩、李晓荣等14名罪犯依法进行宣判并执行死刑。 罪犯张祥彩、蒙国忠、唐金才、张秉科、王江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李晓荣持刀抢劫他人财物,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罪犯杨成明多次强奸妇女,并杀害被害人叶某某和赵某,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孙燕羽、张玉柱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罪犯韩永忠、李得保二人两次抢劫出租车司机,并用榔头将被害人宿某打伤致死,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人分别被处罚金5000元。罪犯任喜平用铁锤将被害人杨某某砸倒,拿走杨某某的2000元钱后,又用土坯将其致死、罪犯王磊抢劫出租车司机,并将被害人李某某杀害。罪犯任喜平、王磊均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杨生虎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服刑期间,拒不接受监管,企图挖洞逃离改造场所,逃避刑罚,其行为构成脱逃罪(未遂)。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对罪犯杨生虎执行死刑。 宣判之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张祥彩、蒙国忠、唐金才等14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