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星探黄招勒索“包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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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5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记者杨进、陈穗华、汤新颖 星探诈骗有升级趋势!昨日,越秀区消委会发布警示说,近来发现区内一些公司用恐吓手段胁迫受害人,在将消费者哄进办公室免费拍摄几张照片后,消费者如果不愿交纳数千元的“包装费”,就威胁说要把照片剪贴成黄色照片在网络上发表!而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诈骗则成了“星探”公司骗财的另外一种新手段。 街头骗局 星探连环套骗倒女大学生 小刘是北京某名牌大学英语系的大三学生,7月份来天河的一家外企实习,一天她在北京路逛街时,突然从身旁冒出一位自称是“艺×文艺公司”的“星探”,小伙子将小刘的相貌和气质大加一番赞扬,表示经他们全面包装后不但有机会成为大明星,还可与一些大公司合作拍摄广告,并还亲自带她到该文艺公司参观,第二天更“兴师动众”带上摄影师、化妆师将小刘精心打扮一番后前往天河城一服装公司拍摄了广告,短短的一上午就支付了小刘600元,这让小刘确信无疑,随后立即从银行取来3000元支付了“个人形象设计费”,并与公司签订了长期合同。 然而,此后小刘多次与“艺×文艺公司”的负责人黄某联系,对方总以还没有广告公司选中她为理由搪塞,还说如果她再交6000元还可与港澳影星同台演出,小刘当即予以拒绝,但直到昨日小刘从广州返校之前,仍未得到任何拍摄广告的机会。 记者调查 合同暗礁重重易陷单方违约 记者调查发现,星探公司和消费者所签的合作协议书或合同书表面上看比较完善,如果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很难看出破绽,但合同中应该明确的经营者的责任故意表述模糊,导致消费者容易造成“单方违约”。消委会等有关部门在调查中还发现,部分文化传播公司在消费者交纳费用之后,还假借为顾客化妆、造型之机,利用工作人员阻碍消费者视线,趁其不备偷偷更改合同,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如把“一个月”改成“十个月”,消费者以为可在一个月内成名,结果发现要等10个月,而真的等到了10个月,却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 记者获悉,近期“星探”诈骗的事件有所上升,仅今年1~9月,越秀区就受理类似投诉举报案件67宗,涉案金额达20万元。 越秀区消委会负责人表示,除了闹市游说、巧立收费名目、胁迫恐吓的手法外,设立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偷改合同条款是近来星探诈骗升级的另一手段。 消委会呼吁,少男少女遇到这种情况时,切忌一时为“明星梦”冲昏头脑,谨慎小心,切勿上当。(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