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构筑“防火墙”黄金周期间严禁公款公车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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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04 新华网 |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了防止“假日经济”中出现公款消费黑洞,9月28日,宁夏永宁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动用公款、公车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近些年,“五一”、“十一”长假出现旅游热,形成的“假日经济”有利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但有一种现象不容忽视:公款公车旅游消费,成为了“假日经济”中不健康的因素。此举助长了党内和社会上不正之风,浪费了国家物力和财力,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永宁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十一”期间公车公款旅游的通知》。通知规定,国庆期间,严禁各单位用公车公款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旅游,不得为干部职工个人支付或报销旅游费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一律不准要求或接受下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得将有关开支转嫁到下属企业或其它单位;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管理,不准借用公车外出旅游或度假;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要求或接受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或度假;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公款外出旅游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纪委、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用公车公款旅游和接受下属单位用公车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如单位发生用公款、公车旅游之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