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为农民工制定激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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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07 新华网 |
山东鲁西化工集团宁夏化肥公司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使他们能够通过自身努力,有望同本公司正式职工同岗同薪,享受公司内各种福利、奖金,同正式职工一样适用公司各种激励政策。 该公司前身是已经破产3年、有600多名职工下岗的原宁夏磷肥厂。1999年鲁西化工与宁夏石化合作,组建了鲁西化工集团宁夏化肥公司。公司在组建中吸纳的农民工占到了职工总数的30%,正确对待他们,成为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首先是组织他们学习《工会法》和《劳动法》,使他们懂得自身有哪些合法权益,怎样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第二步是通过平等协商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除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外,还帮助农民工百分之百地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第三步是吸收他们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在这家公司农民工的入会率已达到88.6%。公司对农民工实行的政策包括:凡签订了合同的农民工,除岗位工资外,每天再加8元的补贴;工作半年以上、在非计件岗位的农民工,可享受与同岗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奖金和劳保福利;对农民工中熟练的技术工人,工作满3个月后,经考核可享受相关奖金和福利;凡在公司打工满3年,思想品质好,工作突出,爱岗敬业的农民工,都可申请转为正式职工。目前,这家公司已有16名农民工转为正式工,有4人在一线担任值班长、工段长,1人成为科室管理人员。全厂82名先进生产者中,12名是农民工。(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