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出售家具须带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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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1:47 新京报 |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明日实施 本报讯 (记者程磊) 10月1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4年1月16日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第六部分:家具》(以下简称《使用说明》)将正式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从今年十一开始,消费者购买家具时要察看家具企业的说明书,据专家介绍,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与厂家承诺不相符,此《使用说明》具有法律效力。 明确家具说明书内容和语态 《使用说明》中明确规定了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标签、标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必须明确说明家具适用的环境条件,并根据家具的特点和需要,注明结构、所用材料、性能、型式、规格,还需介绍正确的运输安装方法和实用的保养方法,有的还要提供清楚的图示。另外,在环保方面,必须对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实际所含的油污物质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并写清国家的参照标准、注意事项以及防护措施。 为了让语言更容易被消费者理解,《使用说明》中要求使用说明书使用动词主动态而不用被动态;要求果断有力而不软弱;表述直截了当不曲折委婉。并且对于使用说明书的印刷形式和位置都有了明确的说明,让消费者可以轻松地阅读到,并且尽可能理解。 《使用说明》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家具协会秘书长曹赢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使用说明》对于经常出现的质量纠纷和厂家应该承担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要求,规范了家具市场的生产和销售领域,同时也提高了企业进入行业的门槛,对于规范行业具有积极的意义。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家具时不仅要看价格和外观,更要看家具的内在,看企业的服务,看产品提供服务的有效性和功能适用的保证性。所以十一之后,将有系列关于《使用说明》的推广活动。 曹赢超表示,消费者买到的家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与厂家承诺的不相符,《使用说明书》将具有法律效力。 本报提示:目前《使用说明》正在推广当中,除了少数大型正规家具企业,很多规模小的家具企业无法提供说明书,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中应该主动要求商家出示。同时,到正规家具市场购买,质量和环保相对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