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长沙特色‘廉政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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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3:1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长沙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透露,该市目前有1000多家单位纳入集中核算,其中市本级126家,实行会计委派制改革以来,仅市本级节约资金3000多万元,拒付不合理支出700多万元。今年开始的在市直所有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措施,更为有效控制公款不当消费行为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本报9月29日A16版) 如何遏制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制度“防腐”也重视有加,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由深化改革来解决。用长沙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董学生的话说:“要积极探索‘制度集约化’的反腐败制度新模式。”从源头上以制度安排的方式制约腐败行为,是今后深化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源头上设卡防腐固然重要,但事后的有效监督与惩戒必不可少。这是制度反腐走上良性循环轨道的重要保证。譬如说126家单位被拒付的不合理支出700多万元,这巨款肯定是花出去了的,且不去追究是购了车呢,还是请了客,或是做了别的事。如果财政报不了账,这些钱如何“消化”(是由个人“埋单”,还是另想办法解决)?是否在防止了一种腐败的同时,又制造、孳生了另一种腐败?而且显然,后一种腐败对社会更具有破坏性与腐蚀性。如果没有事后强有力的监督,不仅源头设卡有“形同虚设”之虞,所谓制度安排也可能最终不过是“走秀”而已。 值得肯定的是,长沙市在这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构筑“制度集约化”反腐模式,通过制度内部机制的约束力来减少或防止腐败的发生与蔓延,并尝试科学引导与公众反腐创新相结合的全新方式。可以预见的是,具有长沙特色的“廉政文化”正在形成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