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炸弹致3死5伤 宝鸡9·21爆炸案2凶犯被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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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3:2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30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9月29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爆炸犯赵收义、王让科执行死刑。 2002年10月,被告人王让科因生意竞争与西宝高速公路延伸段水果批发市场经理马敏产生矛盾。2003年5月,王让科与妹夫赵收义预谋报复马敏,商定用炸弹炸毁马敏和他的汽车。5月底到8月初,赵收义、王让科购买了炸药和雷管,并将一部传呼机改装成遥控引爆装置。之后,赵收义将制作好的遥控引爆器和炸药、雷管装在铁盒中做成爆炸装置。2003年9月21日清晨7时许,赵收义将炸弹用磁铁固定在马敏的汽车上。8时许,赵来到马敏开车必经的金陵桥头,上午10时48分,见马敏开车过去后,即拨打传呼引爆炸弹。但因炸弹固定不牢掉在了马敏所住小区门口,爆炸后造成在场群众段成钢、段学锋、孟爱明3人死亡,5人不同程度受伤。(作者:朱云峰董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