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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要评“百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8:56 南方都市报

  餐饮业要评“百佳”

  将作为“广州美食必到地100处”推广,报名本月底截止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彭铁山 何伟业)广州将评选2004年首届广州“百佳”餐饮企业,成为首批餐饮“百佳”的企业,将自动成为“广州旅游团队接待推荐单位”,并将会在今后广州市旅游推广活动中作为“广州美食必到地100处”予以重点包装宣传。

  昨日,广州市旅游局向社会公布了评选活动的有关细则,市旅游局局长李文耀表示,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就是要使“食在广州”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通过评选挖掘一批涵盖“中国八大菜、世界三大流派”的代表性餐饮企业和特色美食,让国内外游客体验“食在广州”的精髓。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包括综合类、中餐类、西餐类、特色美食四大类,全市十区二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都可以报名参加。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评选活动除了对菜品质量要求较高以外,还特别增加了对参评企业文化内涵的评比,如中英文菜单、外语服务等,文化特色和旅游特色的分值权重高达30%。广州市旅游局特别强调,被评审认定为广州“百佳”餐饮企业单位将要定期复查,如有违法违规,经营水平明显下降或业态变更的,取消其荣誉资格。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报名时间本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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