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规定:国庆不得开挖道路不许赶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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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8:58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0月1日消息:昨天下午,市建委向全市施工单位发布规定,防范建设工程的危险源,同时要求,凡没有工期要求的项目,节日不许赶工,尤其是不可以进行道路开挖,以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市民正常生活和出行。 根据这一规定,10月1日至7日,有可能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供水、通信、燃气、交通等管线开挖道路工程一律停止施工。紧邻住宅小区或人流密集区域的建筑场地,必须提前清除搭建脚手架、防护网上的杂物,工地内高压电源一律关闭,用于突发事件的各类消防设备及器材要确保齐备完好。 凡涉及开挖深度超过7米的深基坑、隧道工程、起重吊装、拆除、爆破等七大内容的工程项目,一定要施工的,必须在施工前制定专项方案,并在施工场地内进行公告,安排专人和监理进行现场监督。 若有施工单位违反以上规定,市民或监理单位可向各区县及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