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赣十三市将设无障碍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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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9:40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南方日报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潮宣 饶媛媛)昨日,从潮州文化旅游节传来消息:闽粤赣十三市(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三明市、龙岩市,广东省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江西省鹰潭市、抚州市、赣州市)签订了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构建区域旅游合作。这是“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又一举措。 据悉,从明年1月1日起,闽粤赣十三市将设立无障碍旅游区,拓宽闽粤赣十三市旅游走廊。各市旅行社可以对旅游团队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取消区域内国内旅游地接制度;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增加旅游合作区域的凝聚力,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在区域内落户,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集约化及经营网络化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