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杂费要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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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9:4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9月30日讯(李让恒张茧曾晓)省教育厅今天传出消息,秋季开学后,全省各地农村中小学开始按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规定,筹措和管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重点确保学校杂费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以解决长期制约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的经费问题。 据悉,我省已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标准、来源、开支范围和监管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公用经费标准每生每年小学不低于150元、初中不低于195元,此标准为下限,各市州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制定具体标准。公用经费来源除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的基本标准每生每年小学不得低于10元,初中不得低于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