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污染物排放配额有偿调剂转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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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0:03 新华网 |
从省环保局获悉:山东省今后将培育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污染物排放配额有偿调剂与转让制度,在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开展排污企业间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转让,研究制定水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办法。 省环保局有关人士说,我省已经确定,今后将建立水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制定水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办法,培育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污染物排放配额有偿调剂与转让制度。对跨界河流等水体,因上游排污对下游造成重大污染的,上游地区应给予下游地区相应的经济补偿,有效解决跨界水污染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在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开展排污企业间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转让,逐步建立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制度,对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能稳定运行的电厂,鼓励其优先交易腾出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以降低其脱硫成本。 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经营环境,按照“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思路,积极开展环境、城市和土地的综合整治,探索以治污提升周边土地价值、以土地增值带动水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从环境改善带来的土地等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环境治理,形成水污染防治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记者 吴修安 通讯员 屠艳苹)(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