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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上课却按分校收费 家长质疑郑州二中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0:33 新华网

  前天,当郑州二中部分初一新生的家长到学校领取退费时,以为是退还2万元,结果只领到了2000元。校方解释1.8万元是按分校招生收费标准收取的学费。家长对此质疑:学生在本校上课,却按分校收费这算不算乱收费?

  一位学生家长说,他的孩子在二中上初一,当时交了2万元,前天给退了2000元。

  郑州二中总务处负责退费的工作人员称,1.8万元不是借读费用,而是分校招生的学费。现在退钱,是因为物价部门核准分校招生收费标准为每学年6000元。

  在学校办公室,一位自称是主任的男子告诉记者,一(七)班和一(八)班都是按分校招生收费的学生,他们虽然在本校上课,但却是分校的学生。

  一些家长对此质疑:郑州二中有教室供分校的学生上课,说明学校不是足额招生,没有足额招生,致使一些无法就近入学的孩子只能去分校交高价,这种行为算不算巧立名目乱收费?跨年度收取3年的学费是不是乱收费?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各校分校招生必须实行“五独立”。如果分校学生在本校上课,确有学校没有足额招生的嫌疑。另外,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学费不能跨年度收取。(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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