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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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0: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金辰、钟洁)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的国家有关通知中明确,公安部门在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时收取申请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1500元,在核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时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300元。 另外,已在中国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或者由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按每证300元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按每证600元收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 省物价局明确,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