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可罚百元 杭州重治污染市容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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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03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日电《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业已结束,即将出台,杭州市在市容市貌的保护方面将具备前所未有的执法力度。 乱发宣传单最高罚两千 草案规定,禁止在人行天桥、立交桥、道路两侧派发、悬挂经营性宣传物品。违反规定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没收有关宣传物品。 同时,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否则,可能要付出每平方米占地面积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物品。 商场不能超出门窗做买卖 商家把商品拿到商场外大声吆喝,拉拢顾客的情形将坚决制止。草案强调,禁止城市道路两侧及广场周边的商场、商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违反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改正,并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超线摆卖物品;一年之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 随地吐痰可能被罚100元 随地吐痰的陋习将遭遇重罚。草案指出,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禁止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如有以上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00元以下罚款。 宠物粪便不清除也要罚款 草案规定,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自行清除。否则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否则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50元处以罚款。(魏奋)(来源::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