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陕西同行质疑兰州警方:兰州警方有3处失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2 信息时报

  兰州警方击毙讨债者姜云春再度引起法律界人士的质疑,署名为龚晓亚的陕西民警给兰州媒体写信表示,不能苛求兰州警方当时判断出姜云春是否带有炸弹,但起码应判断出姜云春的言行是否真是以引爆炸弹相威胁,在这方面,兰州警方有三处失误。

  失误一:缺谈判专家与嫌疑人对话

  兰州警方既然用室内的固定电话和“人质”联系过多次,为什么不能由谈判专家出面和“绑架者”姜云春电话交谈,问明原委和要求,以确定姜云春是否确有以“引爆炸药”相威胁的语言。若有威胁言行,可亮明警方态度,告知其威胁行为的后果。这样,就可避免“人质”为借警方之手赶走讨债人而谎报匪情现象的发生。

  失误二:未判明姜是否为爆炸犯罪嫌疑人

  在家属楼内居民疏散后,警方也可以对家属楼予以包围并由谈判专家喊话,观察姜云春的态度、情绪是否配合,由此就可判断姜云春是否是爆炸犯罪嫌疑人。显然,兰州警方并没有这样做。

  失误三:兰州警方“神经过敏”

  在姜云春讨得3万元欠款离开家属楼走到院子里时,警方应亮明身份,警告其站住并命令其放下提包、举手接受检查,由谈判专家与之对话,观察姜云春的态度、情绪,作出准确的判断。但兰州警方并没有与之对话,而是“神经过敏”,警告之后直接开枪击毙。这是警方最大的失误。

  龚晓亚认为,目前国家对警方处置突发事件并未制定必要的规范,对事件处置措施的选择、处置时机的判断没有强制性的标准,如何处置全凭现场指挥人员主观断定,因现场指挥人员的素质、经验千差万别,就难免发生姜云春这样的悲剧。《华商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