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对城镇房屋拆迁提出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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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4 兰州晨报 |
省政府对城镇房屋拆迁提出具体要求滥用强制手段要严惩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胡美珍李国林)拆迁旧房建新楼提升城市形象固然是件好事,但如果城市拆迁规模过大、补偿标准过低就会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就加强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坚决控制拆迁总量,严格拆迁程序,严禁野蛮违规拆迁。: 矛盾多的暂不拆迁《通知》规定,要严格执行城镇建设规划,坚决控制拆迁总量。今年各市房屋拆迁总量要控制在去年规模的80%以内;超过80%以上的城市,须将年度计划报省建设厅,省上同意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备案;凡拆迁矛盾较集中、遗留问题多的城市,近期内不安排大规模拆迁项目;从2005年起,各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应在当年1月底前上报;各级政府不得以政府文件代替法规确定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不得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达不成协议要听证所有拆迁项目都必须按照《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申请房屋拆迁许可、公示、评估、订立协议等程序;对达不成协议的,政府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听证、行政裁决、证据保全等程序;特别要执行拆迁估价结果公示制度,依法实施行政裁决听证和强制执行听证制度;企事业单位自用地房屋改建,涉及补偿安置的,也须申领许可证后实施。 补偿金不落实不发证实行“拆管分离”,凡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的拆迁公司都要与政府脱钩;严禁将拆迁许可审批权下放;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发放,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批准文件及拆迁补偿金和安置方案不落实的,一律不发拆迁许可证。严禁停水电强迫搬家 严禁停水电强迫搬家所有拆迁工程,要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方拆除;严禁野蛮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电、暖及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建立拆迁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少数要价过高、无理取闹、围堵政府的,要严肃处理。 滥用强制手段要严惩各级监察、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城镇房屋拆迁中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盲目扩大拆迁规模及滥用职权强制拆迁的现象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在拆迁中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部门和地区,要追究领导者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滥用强制手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的拆迁单位和评估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 本报记者梁峡林(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