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毒案主角被无罪释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4 兰州晨报

  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毒案主角被无罪释放

  本报讯(记者廖明)9月29日,因公诉机关指控贩毒的证据不足,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东乡人马英宣告无罪,并于当日将其释放。

  马英是东乡县一个不识字的农民。公诉机关认定,2003年7月27日13时许,马英事先与吸毒人员黄顺利电话联系,欲向黄贩卖毒品。当日18时许,马英携带毒品到七里河区某饭店营业大厅与黄顺利准备交易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办案人员将马带回审查途中,从马的裤腿里掉出用黑色塑料包装的毒品海洛因36.5克。

  2003年12月,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贩毒罪判处马英12年有期徒刑。

  马英不服判决,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马案发回重审。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和疑点,不能相互印证,毒品是否从马英身上掉出的无法确定;辩护人的意见,理由充分,予以采纳。法院判决马英无罪。当日下午,马英在看守所被释放。(来源:兰州晨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