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案主角被无罪释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4 兰州晨报 |
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毒案主角被无罪释放 本报讯(记者廖明)9月29日,因公诉机关指控贩毒的证据不足,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东乡人马英宣告无罪,并于当日将其释放。 马英是东乡县一个不识字的农民。公诉机关认定,2003年7月27日13时许,马英事先与吸毒人员黄顺利电话联系,欲向黄贩卖毒品。当日18时许,马英携带毒品到七里河区某饭店营业大厅与黄顺利准备交易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办案人员将马带回审查途中,从马的裤腿里掉出用黑色塑料包装的毒品海洛因36.5克。 2003年12月,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贩毒罪判处马英12年有期徒刑。 马英不服判决,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马案发回重审。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和疑点,不能相互印证,毒品是否从马英身上掉出的无法确定;辩护人的意见,理由充分,予以采纳。法院判决马英无罪。当日下午,马英在看守所被释放。(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