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为普查对象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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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4 兰州晨报 |
省上发出经济普查公开信承诺为普查对象保密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李国林)为配合做好今年进行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近日向全省普查对象发出公开信,希望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经营户业主,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员做好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 在经济普查登记前,做好有关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资料的整理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不虚报、拒报、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同时承诺将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一旦发生泄密事件或作为他用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