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储值点获取奖励权“消费储值”骗倒8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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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9月30日讯(记者王海燕实习生梁朵朵)记者从省整顿办获悉,海口美兰众旺商务咨询服务中心非法开展“消费储值”经营活动,日前被省工商局查获,并将予以重罚。经查,该中介是临高博大商务有限公司与济南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约在海口开展的业务。 据了解,消费储值就是中介机构引诱消费者通过“消费储值”特许加盟商登记,并以每卡10元的价格购买“消费储值”卡成为持卡消费者,特许加盟商根据15%以内不等的计点率计算每个持卡消费者消费额的储值点数。持卡消费者消费达到200个储值点后可获得一个奖励权,每权奖励1200元,由中介机构采用不等额方式分10次共20个月付清。特许加盟商的销售额中每新增200个储值点,即一个奖励权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佣金(佣金数量按加盟商与代理商约定的15%以内的实际计点率计算)。 查处前,该非法经营活动已发展了20多家特许加盟商,并收取缴交佣金共计8.6万元,持有“消费储值卡”的消费者约800人,海口美兰众旺商务咨询服务中心获得代理费约1.7万元,应返还消费者10.08万元,已返还持卡人8700元。 作者:王海燕 梁朵朵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