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终身问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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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6:45 新华网 |
新华网济南10月1日电(记者王志)为加强水污染防治,山东省近日决定对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终身问责制”。 山东省规定,除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都实行“终身问责制”,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对严重影响环境的重大污染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他们还规定,与建设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不执行审批程序和执行不力的,依法追究审批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对河流没有环境容量、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的地区,不得新上增加排污总量、耗水量高的项目;河流断面污染严重且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不再审批新、改、扩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