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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原点”受立法保护 半径千米内禁建加油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7:36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0月1日电(记者张军)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9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面修订的《陕西省测绘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对位于陕西省境内的中国“大地原点”进行保护的措施。

  这项将于12月1日正式生效的条例规定,位于陕西省泾阳县境内的中国“大地原点”是国家重要的测绘基础设施,在“大地原点”半径100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加油加气站、易爆物品仓储场所、养鱼场,禁止实施采掘、爆破以及其他可能危害“大地原点”地基稳固和影响正常观测信号接受的行为。在“大地原点”半径3000米和两个规定的扇形区域范围内,禁止建设海拔44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物以及从事其他影响正常观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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