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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1日起开始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7:32 新华网

  新华网武汉10月1日电(记者 杨兴国)江城武汉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从1日起实行明码标价,否则业主有权拒付。

  据武汉市房产局介绍,近年来,江城市民购房有了新理念,越来越开始关注物业管理水平。目前,全市41%的住宅实行了物业管理,已有百万江城市民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市消费者协会提供的统计数字表明,近几年,物业管理投诉一直是武汉市商品房消费投诉的三大重点之一。为了促进江城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市房产局决定从10月1日起,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

  武汉市房产局还成立了物业管理专家评审委员会,帮助政府积极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方便业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武汉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公司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等。物业管理公司要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者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收费表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物业公司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市物价、房产部门对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违者按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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