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立环保环卫长效工作机制做宜居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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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8:00 新华网 |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天津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从十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决定》明确了天津市2007年前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意见,并在天津政务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由市长戴相龙签发正式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天津市加强环保环卫工作的目标:2004年努力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既定目标;再经过3年的努力,到2007年底,努力把天津市建设成空气清新、河水清澈、环境整洁、市容优美的宜居城市。并提出了到2007年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全市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区域环境和道路交通噪声声级、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具体指标。 《决定》提出,2005—2007年预计投资250—300亿元,实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集中供热、排水管网及河道改造、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50多个重点环境建设项目。实行多元化投资,予以政策扶持。完善收费政策,坚持“谁污染、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 《决定》提出,要坚持属地管理,推进城市管理中心下移,各区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落实管理职责,建立监管责任网络,加强环保环卫社会监督。推进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明年起从事作业和经营服务的环卫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组建专业作业公司,逐步放开环卫市场。(完)(记者武志成)(来源: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