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称当选无效诉讼11月4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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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9:23 海峡网-厦门日报 |
本报讯 据中新社报道,台“高院”决定,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当选无效诉讼案,将在11月4日下午16时宣判。 据了解,依相关规定,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诉讼,要在6个月内审结,而当选无效诉讼,9月30日辩论终结后已满半年时间。 “当选无效”诉讼经半年来的审理,历经司法验票、传唤选务机关证人及“3·19枪击案”相关证人后,终于于9月30日进入终结辩论。 辩论中,蓝营律师团仍以“3·19枪击案”、“国安机制”的激活影响“大选”结果及“公投绑大选”等议题为主轴,认为扁吕的当选是有瑕疵的,台“高院”应该宣布扁吕二人“当选无效”。蓝营律师并强调,至今他们对于胜诉都有相当的信心,由于枪击案至今未破,其中疑点重重,他们仍认为枪击案为自导自演,目的只为赢得“大选”。 国民党质疑 这是在替扁吕拖延时间 国民党文宣部主任赖素如10月1日表示,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当选无效诉讼,对于国亲提出对各种疑点的证据申请竟然全部予以拒绝,而且将宣判日期定在接近年底“立委”选举日的11月4日,不禁令人联想到底有无政治动机介入司法诉讼。 具律师资格的台北市议员赖素如指出,“高院”审理选举无效诉讼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令人不解的情况。 疑点一:为何拒绝调查枪案疑点? 赖素如指出,原告律师团针对“3·19枪击案”的一些疑点进行证据申请,法院竟然不愿意继续调查。诸如:陈水扁腹部X光片正本和“3·19国安会议”记录正本的提出、刑事警察局对枪击案可疑处的再鉴定等,法院竟然予以拒绝,着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她质疑,这些证据的申请,都是可以做到的,对于搞清枪击案的真相更是大有帮助,何以法院拒绝继续调查? 疑点二: 为何提前举行言词辩论? 她还指出,本案在疑点尚未弄清之际,法院却急于将言词辩论的日期定在9月30日,而将宣判日期定在11月4日,两者相隔竟然有一个月之遥。 疑点三:宣判日为何拖至“立委”选举前后? 赖素如认为,当选无效诉讼的宣判日期已接近“立委”选举日,而选举无效的诉讼还要再调查证据,恐怕宣判会拖到“立委”选后。这样,对国亲不利的当选无效诉讼是在选前宣判,对国亲有利的选举无效诉讼却拖至选后宣判,实在不得不令人联想到有无政治动机介入司法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