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一公交车司机被终身禁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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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9:30 新华网 |
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行政裁定,对长治市一公交车司机因酒后驾车撞死人后逃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而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以终身禁驾,并将其刑事拘留。 据了解,8月29日夜,长治市公交公司5路车公交司机常某下班后与同组的3名司机喝酒,之后违反规定路线驾车回家,在市区延安路淮海发电厂路段,将骑自行车的妇女孟某撞死,并驾车逃离现场。30分钟后,常某被警方抓获。(记者索大斌)(网络编辑:武海珠)(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