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所有公路10月10日起恢复计重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9:40 新华网 |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交通厅获悉,全省所有公路将于10月10日上午8时起恢复计重收费。 省交通厅制定的全省公路计重收费标准为:单轴单轮7吨;单轴双轮11.5吨;并装双轴18吨;并装三轴24吨的轴荷基数为计重标准。全省干线公路计重收费基数标准为:除“并装双轴”的车辆按16吨征收外,其他标准与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相同。 另外,自10月10日起恢复计重收费后,如货车超载30%以内,不加收通行费;超载30%~50%加收50%的通行费;超载50%~100%加收1倍的通行费;超载100%以上加收3倍通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