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自愿办四街道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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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11:56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冷梅)昨天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开始正式启动,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境内人员都可以自愿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虽然该规定从昨日起开始施行,但是记者了解到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4个试点办理地点都要等到10月8日才开始办理新的居住证手续。 昨日上午,记者分别拨通了静安寺街道、大宁路街道两家试点发证单位的电话,街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街道的安排,正式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要从10月8日开始,届时只需提供身份和本市住所证明,来沪人员便可以当场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则还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以及补充材料。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居住证制度完全按照本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原则。对短期来沪出差、旅游、探亲、访友的人员则并不需要办理,因为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在常住地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应办理居住登记,但住宿宾馆、旅店的住宿登记也视为办理了居住登记。 目前,新的居住证仅在静安寺街道、大宁路街道、泗塘新村街道、罗泾镇4个试点单位办理,申领人必须是居住在试点单位的辖区内,就近进行居住证的申领办理,除此之外的其他地区暂不办理,仍执行暂住证政策。同时,已经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办理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居住证,无须重新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