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闽赣13市签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 将设无障碍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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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13:22 大华网 |
据新华网10月1日电9月30日,潮州文化旅游节潮州旅游宣传推介会暨区域旅游合作座谈会传来消息:闽粤赣十三市签订了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这也是“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从2005年1月1日起,闽粤赣十三市将设立无障碍旅游区,拓宽闽粤赣十三市旅游走廊。各市旅行社可以对旅游团队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取消区域内国内旅游地接制度;进一步开放旅游市场,增加旅游合作区域的凝聚力,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在区域内落户,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集约化及经营网络化的发展;合作编制闽粤赣十三市旅游指南(分省区编制《闽南旅游指南》、《粤东旅游指南》、《赣东南旅游指南》)、导游词,建立导游互培、共培制度;协调区域内的酒店房价、景区门票,对合作各方的旅游团队实行与本市旅游团队统一的价格标准。 此外,闽粤赣十三市还将共同打造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合作各方共同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并共同向本区域及海内外地区推介;加强闽粤赣十三市联合宣传促销的合作,积极开展“闽粤赣大巡游”、“好邻居常串门”的宣传活动,提高区域凝聚力,营造和谐合作氛围;建立区域内旅游质监所联系制度,共同协调和管理好区域内的旅游市场,协调解决处理好旅游质量投诉及违规案件。 闽粤赣十三市旅游局长联谊会制度也随之产生。 在潮州首届文化旅游节中,潮州市除与闽粤赣十二市签订了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外,还与日本交通公社和广东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注:闽粤赣十三市包括福建省厦门、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广东省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汕尾,江西省鹰潭、抚州、赣州)(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