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在浙办市场不需要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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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16:05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2日电(沈雁、朱立毅)市场大省浙江又将迎来一次市场发展的高潮。从10月1日开始,只要符合最低标准,在浙江办市场将不再需要政府的审批,市场举办者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浙江省10年来首次全面修改市场管理条例,1日起正式实行的新《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市场举办者只要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具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商业用房和基础配套设施,就可以凭相关证明文件,直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市场名称登记。 与此同时,新《条例》还提高了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的门槛,规定市场举办者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乡村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可由企业法人以外的其它经济组织举办),经营者将统一重新申领营业执照。此外,市场举办者与经营者应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一旦市场内的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将得到预赔。 新《条例》中还专门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应当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及人员,提供检测服务。对于快速定性检测不合格的同批食用农产品,市场举办者应当立即报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据浙江省工商部门的统计,到2003年底,这个省已有市场4036个,年成交额达5591亿元,同比增长11.9%,连续十三年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年成交额超亿元市场458个,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分别达到248亿元和246亿元,持续高居全国前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