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借种”,女性觉悟更重要(新闻可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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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7: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记者 朱中顺 通讯员 金凌 日前,记者从吴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荒唐的“借种”闹剧。 1999年5月,刚刚离过婚的吴江女阿美经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十岁的苏州男子阿平,很快两人就登记结婚。 阿平患有不育症,想想村里人的风言风语,阿平想出“借种”计划:朋友小林30多岁了还没有结婚,阿美和他也是熟悉的,能否让自己的老婆和他来个借种生子? 在阿平苦苦哀求下,阿美思想斗争了好久,最终同意了丈夫的荒唐要求,而小林居然也同意了。更为荒唐的是三个人还立下了一张字据,约定阿美生下的孩子无论是男是女都归三人共有。阿美很快怀孕了。眼看着老婆的肚子一天天地大起来,阿平的心里却充满了醋意!夫妻之间开始了不停的争吵。阿平甚至怀疑阿美早就和小林有一腿,竟连生活费也不给阿美,叫阿美找小林去要生活费,还三番五次地换锁不让阿美进屋,甚至扬言要把阿美和肚子里的小孩一起杀掉。 2002年11月,阿美悄悄在吴江老家生下了一个女儿,后在娘家过了一年。 2003年12月,阿平以阿美有外遇并和他人生下女儿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和阿美离婚。在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的焦点是到底是阿美有外遇生下女儿,还是阿平同意并怂恿她“借种”。结果,阿美出示了那张三人签名的“借种协议”,事实不言自明。 最后,阿美同意阿平的离婚要求,但是要求阿平归还自己所有的嫁妆并赔偿其损失费13000元。面对阿美提出的要求,阿平却选择了撤诉。 近日,阿美终于鼓足勇气向阿平提出了离婚,且不要阿平赔偿一分钱的损失费,只希望快点结束这段难堪的婚姻。出人意料的是,阿平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和阿美离婚,他宁愿死守着这段早就死亡的婚姻。 对此,南京市一名高校社会学专家表示,公民对自己的身体虽可自主支配,但并非无限制的。阿平与阿美的婚姻悲剧就在于无限扩大“传宗接代”的范围,把一个家庭的问题扩大化。 而在这场由男人支配的“性交易”中,女性大多作为被动的甚至是被迫的受辱者,其人格尊严和身体权益遭到严重侵害。 显然,“借种”生子违反了《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度。那么,法律是不是应有所“表示”呢?现在看来,个人在婚姻和性爱上的越轨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破坏,但这一破坏还没有得到“清算”。 南京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借种”危害巨大,不仅仅在于危害婚姻,更在于它可能“提供”卖淫的渠道;对于“借种”,只是用伦理道德来谴责是远远不够的,法律的跟进和法制教育的普及尤为重要。 阿美从应诉离婚到主动起诉离婚,说明女性的觉悟是杜绝“借种”这种封建糟粕的根本之路。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03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