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讨债被击毙:男子不知警方布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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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8:14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9月26日,陕西男子姜云春到兰州讨债时因持有“可疑爆炸物”被警方开枪击毙,事后证明该“爆炸物”只是死者用于暖胃的热水袋。其家属李粉莲等人希望兰州警方对击毙姜云春的行政行为出具裁定书的要求被拒绝。 9月29日,姜云春家属曾向兰州警方提出希望对方出具行政裁定书。30日下午,警方出具的《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姜云春死亡的证明》称:“2004年9月26日,犯罪嫌疑人姜云春因恐吓劫持人质,被公安机关围控。经多次喊话,令其解除随身携带的可疑爆炸装置不予理睬,现场民警在两次鸣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将犯罪嫌疑人姜云春击毙。” 据记者了解,兰州警方在与姜云春对峙的数小时内,并没有同姜云春进行正面接触和劝解。如果姜云春在503室时并不知道被警方包围,那么他在走到院中听到喊话和鸣枪是首次知道警方已经荷枪实弹将其包围,那么在这样的突发情况下,姜云春会不会因为“一时发愣”或“不知所措”而出现“向前继续走、手在口袋里”这样的举动?案件的另一重要当事人张凤林也曾向媒体这样说过:“我觉得他没有怀疑我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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