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规定 录用公务员面试不公可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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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13:22 新华网 |
10月1日,福建省人事厅正式出台了《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面试工作,其中包括规定面试不公正时,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新规定(详见www.fjkl.gov)将于今年秋季录用公务员面试时执行。 《规定》分为8章、40条,对面试考官基本资格条件、义务与权力、面试方法、程序、成绩的评定,以及对考官、考生、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的纪律要求、回避与监督、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考官的要求更高,面试的纪律更加严格,监督更加有力,处理规则更加明确。对评分显失公正或违规违纪的考官,将取消其考官资格;对于评分显失公正的,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新的《规定》比1996年出台的录用公务员面试暂行办法更全面、规范、严格和具可操作性,面试成绩的评定将更具客观、公正、准确。 面试成绩评定为:面试成绩评定应按面试评分方案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或按照面试要素评分,分别去掉面试要素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要素的平均值,再将各要素得分合计即面试成绩。采用其他面试测评方法的,其成绩评定由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授权招考单位确定。每位面试考官评分完毕后,方可进行亮分、报分。面试成绩于考生在场时,当场亮分、记分、统分,并由主考官或计分员当场宣布。 又讯2004年秋季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已定:福州:10月20日~22日:厦门:10月22日~24日;漳州:10月20日~23日上午;泉州:10月19日~24日;三明:10月18日~22日:莆田:10月22日;南平:10月21日~23日;龙岩:10月18日~20日上午;宁德:10月19日~24日。省人事厅提醒,考生若有参加面试但尚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请与各市人事部门直接联系。(林芹)(来源:海峡导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