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使云南农民人均减负32.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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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21:40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去年6月在云南省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使得3000多万当地农民受益。云南农民税费负担由17.6亿元下降为6.3亿元,减负率为64.4%,人均减负32.7元,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目标。 据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孔垂柱介绍,去年6月,云南省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重点对涉农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全面取消了乡统筹、屠宰税和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集资共7.95亿元;减少义务工、积累工以资代劳3923万元;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减征农民直接缴纳的农业特产税9037万元;改革村提留制度,减少村提留2.66亿元。 云南省还结合省情,采取实行了农业税地区差别税率,及对贫困边疆民族地区缓征减免农业税等政策措施,又减免农业税及附加5503万元,更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 通过税费改革,云南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各地农村建立起了尊重农民意愿的一事一议制度,健全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农村税费管理走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干部从催粮派款中解脱出来,强化了为群众服务的职能,促进了政府职能和干部作风的转变,农村干群关系得到了改善。 为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云南探索建立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的长效机制,如推进乡镇机构和人员精简、农村教育布局调整等多项改革。目前云南省已撤并乡镇46个,合并乡镇机构1788个,精简乡镇村组干部17700多人。这个省还减少校点7308个,精简、清退教职工和代课教师13978人,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农村教学质量。各项配套改革为农民的长期减负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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