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产生纠纷 不服判决生事端 积极调处化积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09:20 新华网 |
近日,漯河市孟庙镇司法所和孟庙镇派出所联合调解一起因离婚产生的纠纷,避免了一场两家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械斗。 王某(女)与张某因感情破裂于2004年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张某的父亲不满法院判决,5月27日晚在王某父母居住地孟庙镇徐庄村张贴一张大字报,大字报上有一些侮辱性文字。王某家人认为受到侮辱,一行几十人怒气冲冲来到孟庙镇司法所,要求张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并赔礼道歉,否则就到张家“算账”。司法所工作人员眼看一场械斗一触即发,认真分析案情后,耐心做王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及时与孟庙镇派出所取得联系。派出所通过调查取证,认定王某家人反映情况属实,迅速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司法所对王某家人所提出的精神赔偿要求进行调解,对张某及其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张家人后悔不已,当面向王某一家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司法所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使王某一家明白了“冤家宜解不宜结,亲戚不成仁义在”的道理。王某一家原谅了张某及其家人,主动放弃了精神赔偿的要求。(来源:漯河内陆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