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严查公路“三乱” 12名县级干部被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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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11:20 新华网 |
记者从市纠风办了解到,去年以来,平顶山市查处公路“三乱”案件53起,113名违纪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1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近年来,平顶山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少数单位和人员顶风违纪,违规上路查车。个别县的物资等部门,打着物资回收和汽车更新名义,上路查车;一些地方部门把上路设站作为创收的手段,为部门和个人牟取私利;少数交警执法时,无正式民警带队,合同警单独执法,双向查车、排队查车,重复罚款、多罚款少开票或只罚款不开票;少数运管人员、交通规费稽查人员、路政人员违规查车、罚款等问题时有发生。 平顶山市各级纠风部门针对此类“三乱”现象开展了专项治理,去年以来,全市市、县两级领导干部上路明察暗访70余次,严肃查处案件,全市查处公路“三乱”案件53起,对113名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因公路“三乱”问题对12名县级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据介绍,下一步平顶山市将加大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力度,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相关案件的查处。(来源:平顶山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