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浙出台公有住房售租新标准 使用权可有偿转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11:30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4日电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规定,全省从10月1日起提高公房出售出租标准,并规定公有住房将全部出售给职工个人。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杭州目前已率先公布了公有住房的出租、出售的新政策,并开始正式执行。

  租金

  月平均工资2倍的15

  %省政府《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公有住房每套月租金标准提高到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15%(每套住房计租面积按60平方米测算),之后将逐步向市场租金过渡。

  《通知》同时规定公有住房要全部出售给职工个人。1998年12月15日以后腾空的旧住房,一律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职工出售;按房改成本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后,房屋产权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原来按标准价收购的住房,将全部向届时的成本价过渡。从10月1日起,对没有过渡的标准价房的公有产权部分计收房屋租金。

  售价

  每平米成本价900元

  据统计,杭州没有参加房改的直管公房尚有360多万平方米左右,达数万套之多。新政策规定今年度公房出售成本价(以砖混二等成套住房为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元(原为885元而市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20元)。同时,杭州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施行新的标准:平均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0元调整为2.76元。

  对离退休职工、困难家庭等将实行减免政策。申请租金减免的承租户,经批准后于申请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有关租金减免政策,减免标准按其退休当年的减免政策计算。

  新规

  公房使用权可有偿转让

  为充分发挥公有住房的使用效益,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盘活存量房产,刺激住宅消费,省政府的《通知》中还规定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有偿转让转租。

  超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干部职工住宅暂行标准的通知》规定标准的部分面积,收益金按规定标准的两倍缴纳;转租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公有住房,其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面积,收益金按规定标准的1.5倍缴纳。

  转让方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1)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转让转租的具结书(需经过公证);(2)租赁证原件、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转让转租协议书原件(自签订之日起10天内有效);(4)受理当月租金发票;(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经过公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包括:(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受让人提供有无享受实物分房面积和是否达到住房标准的具结书。

  据悉,杭州市的新政策还规定同住使用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变更户名:(1)原承租人已死亡或离异;(2)与原承租人系父母子女或配偶关系;(3)与原承租人具有同一住址的户籍(同户籍二年以上);(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受让人在本市无其它住房(或有住房但未达到住房标准)且未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

  -名词解释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将自己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租:指公有住房承租人将承租的公房,按规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有偿转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记者张继东)(来源:现代金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