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买玩具请参照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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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1:5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检验检疫局获悉,新修订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以下称新标准)从10月1日起实施。没有达到新标准规定的儿童玩具不准出厂销售。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榕城不少家长、商家对新标准并不知情。 昨日,记者在鼓楼区、台江区随机采访了十几名带着孩子购买玩具的家长,竟然没有一位家长表示清楚玩具实行新标准了。 昨日记者在福州的一些玩具店看到,不少玩具店的玩具大多数存在标识不全、无年龄警示等问题。 在鼓楼区一些批发市场,一些摊主表示听说过玩具新标准,但只有少数几人知道其中细节。一些商家得知新标准实施后,没有按新标准生产的玩具、没有贴安全警示等玩具将无法销售,他们纷纷在9月底就开始低价促销,欲借黄金周之机将玩具销售一空。 据悉,新标准对安全标识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和说明。如一些玩具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识,并说明如果被3岁以下儿童使用可能会有哪些危险。对一些小零件和含小零件或者弹珠、小球的玩具,在玩具或者包装上应有明文警告或者直接贴上年龄警告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