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补课费31万多元 禹州市一高校长被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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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7:29 新华网 |
上级明令取消的补课费,收!不该招的择校生,招!违反规定的校服费,要!结果,禹州市一高校长张某(正科级)因此丢了“乌纱帽”。记者日前从禹州市纪委获悉,这是该市近年来查处的一起规格最高、数额最大的教育乱收费案件。 禹州市纪检、监察部门认定:2003年春至2004年春,禹州市一高违反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上级明令取消的补课费31万多元,其间又收取教辅读物回扣5万余元、某保险公司付给的手续费3533元单独存放;2003年秋,违反规定强制性向新入学的1348名学生收取校服费114580元;2004年春,违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多招收择校生1104人,收取择校费62万多元,其中违规收取择校费224600元。 纪检、监察部门认为,该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张某,对该校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强制性收取新生服装费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禹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禹州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张某撤销禹州市一高党总支副书记和行政撤销其禹州市一高校长的处分。据了解,案发后违纪款已被追退。(来源:许昌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