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流域管理立法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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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9:18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孙国英 通讯员/粤水婷陆林丁)国庆前夕,广东省人大农委、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省水文局、省韩江流域管理局等单位的专家,聚集潮汕地区磋商如何加快韩江流域管理立法步伐。 韩江是广东境内仅次于珠江的第二大流域,承担着潮汕地区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等重任。广东在地方流域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于2001年率先成立全国第一个流域管理机构——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局。近年来,韩江流域河道及水文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防洪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调配出现了新的问题。 在本次韩江流域管理立法问题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认为,制定地方管理条例是实施跨地区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据悉,韩江流域管理局自去年起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汕头、潮州、揭阳、梅州四市意见,已起草了《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条例》(代拟稿)。但由于立法过程复杂、历时长、难度大,与会专家认为,要在积极推进《条例》尽早出台的同时,目前阶段可先由省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广东省韩江流域管理若干意见”,作为开展流域管理的依据,推进韩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