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自尝苦果 一游客欲诉旅游公司无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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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9:19 新华网 |
海南省旅游稽查总队有关人士介绍,一游客向有关部门投诉某旅游公司多收费,却因事先无合同约定,令执法人员无从裁定。 4日上午9时10分,游客赵小姐向省旅游稽查总队投诉,称已将团费交付给省国际旅行社,但旅游车到琼海后,导游还要继续收钱,要求总队对此事进行处理。 省旅游稽查总队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客人在参团时,事先没有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空口无凭,这起投诉无法进行裁定。该人士说,此类案例以前也有过多起,他希望通过媒体提醒游客,在参加旅行团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便明白行程及权益,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地保护自己。(完)(赵红朱悦旷)(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