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5类变3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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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10:3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杨维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争取到2008年底,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和检察行政人员。检察人员将从5类(检察官、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和行政人员)重新划分为3类。一般情况下,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和检察行政人员分别占人员总数的30%、40%和30%左右。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