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计厅出新规处长每年述职述廉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22:29 法制晚报 |
本报讯 四川省审计厅近日出台新规,明确要求厅属各单位包括各处处长、分局局长在内的正职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一季度内做述职述廉。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为本人上年度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表现,述职述廉及测评结果将成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作者:吴宇航 |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