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将取消地域限制(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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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5:1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将从四方面着手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逐步扩大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和领域。今年12月,我国将开放北京、昆明和厦门的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明年底将开放西安、沈阳、宁波和汕头4个城市;2006年底将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同时开放中国居民个人的人民币业务。届时,外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和领域方面将与中资银行完全一样。 欢迎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按自愿和商业原则,与中资银行开展各种股权形式的合作。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呈现良好势头: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都已入股中资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开放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亮点。我国已批准四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筹建,只要符合条件,还将批准更多的汽车金融公司。根据今年9月1日实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为其在我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内部财务管理服务。同时,鼓励外国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机构已设立和即将筹建的财务公司,单个机构参股比例可达20%。 简化外资银行设立及业务审批的相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鼓励金融创新,丰富外资银行业务品种。今年9月1日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外资银行准入条件和程序作了许多修改,降低了营运资金的数量,简化了营运资金的档次,减少了审批层次,对外资银行开展业务的范围和品种都采取审批与备案制,其中绝大多数采用了备案制。作者:记者张建平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