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万判刑1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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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6: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许尽义)备受市民关注的徐州“凤华园劣质防盗门案”引出刑事犯罪案后,两名劣质防盗门供应商被推上了法庭。昨天,从徐州传来准确消息:两名制假售假者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 徐州矿大教授王培荣长达四年的举报和四次“民告官”,揪出了犯罪嫌疑人闫某制假售假(涉及金额150多万元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逃税、行贿等大量犯罪行为,在本报等媒体报道下,2004年1月30日,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和市长李福全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作出3项决定:(一)立即全额退还防盗门款;(二)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制售伪劣防盗门的犯罪行为;(三)立案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4月23日,王培荣向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举报材料,列举了闫某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非法经销大量“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大量逃税等事实。6月底,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对闫、孙二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提起公诉,案件移交法院审理。7月14日上午9:00,泉山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闫某、孙某刑事犯罪案,庭审直到下午4:00多才结束。 2004年9月29日泉山法院宣读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2004)泉刑初字第166号),闫某、孙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06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