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教育收费又出招 公办高中禁招借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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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9:15 新华网 |
记者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新学期开学后市教委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严管公办高中和高校招生收费,公办高中不能以借读名义违规收费,严令禁止高校收取“补考费”、“扩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定向费”、“专升本费”等费用;对违规收费问题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还将尽快制订出台办事公开制度,让家长明白交费。 按照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不准招收借读生,更不能以借读名义违规收费。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必须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以及收取“补考费”、“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定向费”和“专升本费”等。 今秋开学后,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市教委要求,各区县除了要对所属学校教育收费的内容、范围、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进行公示外,还要把“一费制”、“代收代办”以及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文件一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对于选择性代办项目,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或代办规定以外的刊物、教辅材料以及校服、保险等。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预订教科书。 同时,每学期开学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自查自纠教育收费,仔细查找教育收费专项督察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的原因并认真整改;对明令禁止的收费行为,予以坚决纠正。 此外,为了使规范收费措施得到落实,做到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清清楚楚结算,各区县教育局将抓紧出台办事公开制度。(完)(记者贾林娜)(来源:每日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