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大连立规矩问责行政首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0:59 新华网

  近日,记者从大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将从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将对政府部门触犯16种“禁区”的“一把手”启动问责程序,这意味着,无论是违反纪律规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官”,还是不作为的“太平官”,届时都难当安稳。

  《暂行办法》规定应当问责的16种情形包括:不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对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不落实或不执行、不完成;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采取重大行政措施不当,侵害公众利益;工作失误造成国有资金浪费或国有资产流失;治政不严或监督不力,导致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渎职等。

  追究责任的方式有7种,分别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侯国政)(来源:辽宁日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