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股份制广州首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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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1: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不做悲壮的改革失败者,要做成功的改革者!在广州市和天河区的大力支持下,凭着一股不为名、不为利的冲劲和详细计划论证,原广州市沙河镇党委及杨箕村委冲破层层阻力,于1987年8月,正式成立全国第一个农村股份制经济联社———沙河镇杨箕村股份制合作经济联社,从此,农村股份制犹如星星之火,燎原全国。 矛盾“转居”村民要“倒流” 20世纪80年代,随着广州城市化发展,天河区农村耕地大量被征用,大批农民被招工“农转非”。按照当时征地有关规定,被招工农民只能获得青苗补偿款,大量的土地补偿款由村集体留作发展经济之用。如此一来,留村的人越来越少,而村集体的财富越来越多。 原沙河镇党委负责同志说,“转居”的农民在城市公有制经济改革中首先受到“优化组合”、“裁员”等的冲击,生活渐渐不如留在原村里的农民;同时,由于改变了农民的身份,无法享受村集体财产带来的收益而难以心理平衡。“去”与“留”矛盾开始尖锐化,留在村里的人说什么也不肯转居招工,招工出去的人也千方百计要“赎”回农民身份。 杨箕村是当时闹得最厉害的一条村。1985年和1986年被招工出去的村民多次回到村委会闹,把村委会办公地方砸了,甚至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干部家闹,要求“倒流”回村当农民,有的甚至上访,强烈要求瓜分村的集体财产。杨箕村这股“倒流”风波很快波及沙河镇得其他村,事态变得非常严重。 酝酿克服阻力引进股份制 “当时想了几十种办法,都平息不了事态”,原沙河镇党委负责同志说,“矛盾的焦点是集体经济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必须要改革!”1986年,沙河镇党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开展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1987年3月,沙河镇党委、镇政府克服村干部反对等阻力,决定在原有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引进股份制和规范的合作制的做法,改革产权边界不清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试点单位是杨箕、登峰两条行政村。 当时具体的做法是,对行政村一级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进行清资核产,折股量化到人,明确集体产权的归属,做到“还股于民”(但不能抽资退股)。同时,成立股份合作经济机构,从组织制度上解决了村民委员会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不分的现象。此外,明确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归属,明确集体资产量分为集体积累股和个人分配股,集体积累股占60%,个人分配股占40%。 惊涛中央调查组进村调查 1987年8月,全国第一个农村股份制——沙河镇杨箕股份制合作经济联社正式成立。农村股份制试点尚处于“婴儿”阶段,就经受了第一次严峻的考验:中央调查组来了! 原来,在试点改革推开的时候,有人反映到中央,指责沙河镇的合作经济股份制改革是瓜分集体资产。很快,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派来工作组进驻沙河镇。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工作组成员离开了沙河镇。不久,调查报告刊登在中央的内参上,其基本态度是肯定沙河镇的探索。 成效当年农民就有分红 接着,全国各地前来杨箕村取经的络绎不绝,农村股份制犹如星星之火,燎原全国。 “1987年下半年,分到的股份就有分红了”,51岁的杨箕村民秦锦超说,“在股份制中,我和招工出去的妻子一共分到20多股。年底,根据杨箕股份制合作经济联社的分红制度,我们家就分到几千元,特别高兴,因为实施股份制前,我们农民是压根没有分红的!” 经验借鉴 天河区集体资产超百亿 时至今天,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提高和完善,天河区农村建立起以个人持股为特征、个人财产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所有权相结合的产权制度框架。据统计,天河区杨箕村的集体经济已发展成为“亿元村”,有20多个投资项目。天河区集体经济,已由农村股份合作制初期的资产总量不足10亿元,到1998年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包括镇、村、社三级)超过90亿元,2000年底已达到100亿元。 有学者总结“天河经验”为:股份制改革较好地解决农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更好地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解决城郊农村劳动力因国家征地建设而产生的去、留矛盾,促进农村的分工和农村朝着城市化的方向发展;有效地组织和筹集农村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有利于政企分开,改变过去村干部包揽过多,行政干预过多的现象。(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