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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幼鱼 要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4:2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实习生徐文燕记者黄剑跃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为了加强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巩固伏季休鱼成果,我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从近日开始到本月底对在甬卸货的底拖网、机张网作业渔船实施幼鱼比例重点检查。

  按有关规定,底拖网、机张网渔船每航次(或网次)捕捞渔获物中,每一检查品种中的幼鱼产量与同品种总产量相比,幼鱼比例不得超过25%。对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渔船将依法没收幼鱼超比部分,按当地市价折款,并处以罚款。具体罚没款幅度如下:航次产量1000箱以内的处罚600元—800元;航次产量1000箱以上的处罚800元—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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